芗城区、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中心、供排水中心、园林中心,城投集团、漳龙集团、漳州发展集团:
为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预告协商机制,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保障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供排水设施,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等园林绿化设施,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停车场设施等综合类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修复工程。
工程施工预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必要性、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期间交通管制(如有)、施工期间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内容。预告信息应详实,其中涉及道路封闭等情形,应一并明确交通导流等事项。
工程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或主管部门应落实预告制度,至少在工程施工前一个月,在施工影响区域内张贴现场公告,并可结合实际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项目建设信息。对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的项目,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技术人员,商请镇(街)、村(居)共同组建工作小组,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做好解释并听取群众意见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一)对签订工程建设管理协议或代建协议委托实施的项目,应在协议中明确建筑设计企业或代建单位预告职责及相关罚则,确保预告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主管部门+建筑设计企业+属地镇街+设计单位+实施工程单位”工作小组机制,负责定期了解项目周边居民对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研提调整方案。属地负责了解收集意见,反馈处理方案,做好沟通解释。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项目程序,统筹项目实施。建筑设计企业、设计单位、实施工程单位负责根据工作小组协调意见,落实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工作小组至少在项目开工前一个月,每周主动与项目实施范围内主要社区负责人和居民代表见面并介绍有关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协调项目进展,了解和反馈周边群众意见。市级直接实施项目,市、区主管部门均应参与协调。
(三)建设、施工等项目责任主体应落实施工现场告知制度,在施工围挡等显要位置提前张贴公示牌或通告牌,公布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工程工期、实施内容等信息;应急抢险项目应同步做好告知工作。
1.施工阶段:工程分为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前期准备、主体施工和后期收尾等。
1.施工期间,将对XX街道进行分段封闭,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选择绕行或错峰出行。
2.施工区域周边将设置交通引导标志,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按照引导标志行驶。